在冰冷的执法中注入脉脉温情,让执法行为充满人文关怀。为了避免和减少在土地监管过程中的误会与冲突,从4月下旬开始,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注入“柔情执法”的理念,以期使执法效果进一步增加。
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之后,国土监察部门会在项目动工初始阶段,作为一种警示措施,下达《禁止违法通知书》,将违法后果明确告知用地单位。对已下达通知书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要组织县、乡、村和违法单位召开协调会,进一步纠正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三日内以通知书形式再次告知违法当事人自行停工,仍然拒不停工的采取强制措施。在案件执行阶段,每周要发放一次《责令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尽量让其自行履行处罚,减少强制执行。
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之后,国土监察部门会在项目动工初始阶段,作为一种警示措施,下达《禁止违法通知书》,将违法后果明确告知用地单位。对已下达通知书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要组织县、乡、村和违法单位召开协调会,进一步纠正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三日内以通知书形式再次告知违法当事人自行停工,仍然拒不停工的采取强制措施。在案件执行阶段,每周要发放一次《责令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尽量让其自行履行处罚,减少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