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闲置土地就得罚

时间:2008-10-25 01: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我市将在全市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从市政府了解到,该市将对每一宗闲置土地(除因法定原因造成闲置的外),征收闲置费。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闲置土地处置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据了解,凡2007年6月底前供应的各类建设用地均属清查范围。
  下列土地被列入处置范围:以“净地”形式供应的各类建设用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闲置土地:超过规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一年,且至清查时仍未动工建设的;虽已进行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土地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供应面积1/3,且未经批准连续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至清查时仍中止建设的。以“毛地”形式供应的各类建设用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闲置土地:自取得拆迁许可证之日起,满一年未实施拆迁的;虽已进行部分拆迁,但自取得拆迁许可证之日起,已连续中止拆迁满一年,至清查时仍中止拆迁或建设的;虽已拆迁完毕,但已超过规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建设,至清查时仍未动工建设的;虽已拆迁完毕并进行开发建设,但已开发建设土地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供应面积1/3,且已连续中止建设满一年,至清查时仍中止建设的;已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限,所供应的土地范围内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开发使用的部分土地,应认定为闲置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向土地使用者下达《土地闲置费缴纳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