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从即日起至6月底全面清理处置闲置土地

时间:2008-10-25 01:11: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5月5日,梧州市召开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对全市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的清理处置,促进城镇建设用地的整合与再利用。
  近年来,梧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势头良好,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就业,改善了民生。然而,随着地价的不断攀升,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梧州市急于通过招商引资以实现加速发展的心理,用假项目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土地,然后高价转手,从中牟取暴利。据市国土资源局统计,2005年以来,全市供出土地为1008公顷(约15000亩),基本用于各种项目的用地,达到近10年来供出土地的总和。虽然供出土地量大,但科学集约用地的项目较少,而且有很大一部分土地闲置,造成了土地资产流失,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初步查明全市有闲置土地嫌疑的39宗,面积为1930亩。
  据了解,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一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用地批准文件颁布之日起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的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三是厂房建设完毕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四是对已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建设面积虽已超过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金额占总投资(不含出让金)虽已超过25%,但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宁波在会上强调,梧州市将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办、监察局、公安局、建规委等部门抽调相应人员,成立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的清理处置,重点清查39宗1930亩闲置土地嫌疑的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在做好动员部署后,落实实施处理方案,建立会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时,将采取延长动工建设时间、政府协议回收方式处置。对土地闲置满2年,符合法定无偿收回条件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供地不及时等类似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供相应文件和证明资料,及时说明原因、申报延期开工建设。
  市法制办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要在这次全面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中,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和研究处理闲置土地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