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项整治开发区违法用地

时间:2008-10-24 23:18: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山东省政府近日决定,今年9月30日前对开发区违规扩区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包括,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各市、县(市、区)2005年1月1日之后违规擅自设立的开发区(园区)等,重点对各市、县(市、区)2005年1月1日以来违规擅自设立或扩区,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包括2005年1月1日后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擅自扩区行为;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行为;未经批准在合法批准的开发区外违反规划从事非农业建设或擅自设立新的工业园区行为;已经省政府或市、县(市)政府公布撤销的开发区(园区),恢复或重新以园区名义招商引资、发布信息的行为;合法批准的开发区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四至范围布设界桩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