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评估中介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土地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根据《湖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湖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自律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注册土地估价师自律守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诚信等级评定,是指湖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对全省土地评估机构,在土地评估中介执业活动的诚信表现进行评议和认定。
第三条 土地评估机构诚信等级标准分为:诚信一等、诚信二等二个等级。
第四条 湖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诚信档案,是指记载土地评估机构诚信状况,以及对判断其诚信状况有影响的信息系统。
第五条 湖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诚信档案包括土地评估机构的基本信息、守信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