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县属医疗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严重缺编状况,进一步满足卫生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同意,从全县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中遴选16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县属医疗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现将遴选简章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名):医政股工作员1名、药政股工作员1名;
县合医办(4名):合医报销2名、合医资料审核2名;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名;
县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站工作员4名;
县人民医院(4名):护理3名,临床医师1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4.2012年9月1日(含)以前在本县卫生系统参加工作,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医德医风、被组织调查处理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遴选原则和办法
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具体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龙里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
2、报名带以下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龙里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遴选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有关资质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反医德医风、违法乱纪等证明;遴选职位需求计划表“条件要求”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31日—9月1日
4、报名地点: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5、考务费: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方能开考。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遴选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遴选名额达不到2︰1比例的,将减少该职位公开遴选的名额或取消该职位此次公开遴选,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医务技能、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2.面试时间安排:
(1)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6日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股领取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3年9月7日。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核。
1.组成遴选工作考核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对象按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核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同时进入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时间:2013年9月11日—9月18日。
(五)确定遴选名单。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医疗机构职位、局机关的遴选人员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遴选,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遴选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越飞
副组长:肖红
成员:罗大银、宋跃东、岑红、陈明裕、霍贵平、刘红梅、熊明涛、宋贞华、蒋勇、田远东、罗黔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霍贵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红梅和宋贞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其他
此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公开遴选卫技人员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