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办法〔2013〕16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29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初级、中级和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3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三、报名条件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有关规定执行。关于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问题,请严格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文件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统计局网站查询。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5日。
凡符合初级和中级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处;市直各部门及中央、省驻青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处(闽江路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后楼623房间,联系电话:85912272)。
凡符合高级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民主推荐并审查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呈报部门统一到青岛市统计局人事处报名。
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高级统计师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业绩、贡献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报名材料
符合初级、中级报考条件的人员需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一寸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登记表上)和本单位的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
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试登记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于2013年7月25日前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符合高级报考条件的人员需交以下材料:
(一)学历证书(原件)。
(二)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三)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五)《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一寸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
(六)呈报部门填制《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附件4,用Excel制表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一式2份。
(七)事业单位要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组织申报推荐,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报送材料同时报送《2013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5)、《青岛市事业单位现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6)以及符合条件的聘书。
六、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七、其它事项
(一)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青岛市区内设置考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考在济南设置考场,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用书考生可自愿订购。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错误填涂有关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组织报名工作。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考试有关问题的宣传,使报考人员熟知考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今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