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 类的定义
1.类的定义类的定义可以分为两部分:说明部分和实现部分。说明部分说明类中包含的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实现部分是对成员函数的定义。类定义的一般格式如下://类的说明部分class<类名>{public:<成员函数或数据成员的说明>//公有成员,外部接口protected:<数据成员或成员函数的说明>//保护成员private:<数据成员或成员函数的说明>//私有成员};//类的实现部分<各个成员函数的实现>
其中,class是声明类的关键字;<类名>是要声明的类的名字,必须符合标识符定义规则;花括号表示类的声明范围,说明该类的成员,其后的分号表示类声明结束。类的成员包括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分别描述类所表达的问题的属性和行为。关键字public、private和protected称为访问权限修饰符,它们限制了类成员的访问控制范围。各个成员函数的实现即可以在类体内定义,也可以在类体外定义。如果一个成员函数在类体内进行了定义,它将不出现在类的实现部分;如果所有的成员函数都在类体内进行了定义,则可以省略类的实现部分。在类体内定义的成员函数都是内联函数。
2.类成员的访问控制类中提供了3种访问控制权限:公有(public)、私有(private)和保护(protected)。其中,公有类型定义了类的外部接口,任何一个外部的访问都必须通过外部接口进行;私有类型的成员只允许本类的成员函数访问,来自类外部的任何访问都是非法的;保护类型介于公有类型和私有类型之间,在继承和派生时可以体现出其特点。
3.类的数据成员类中的数据成员描述类所表达的问题的属性。数据成员在类体中进行定义,其定义方式与一般变量相同,但对数据成员的访问要受到访问权限修饰符的控制。在定义类的数据成员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类中的数据成员可以是任意类型,包括整型、浮点型、字符型、数组、指针和引用等,也可以是对象。但是要注意,只有另外一个类的对象,才可以作为该类的成员,即作为该类的成员对象而存在。自身类的对象是不可以作为自身类的成员存在的,但自身类的指针可以。(2)在类体中不允许对所定义的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
4.类的成员函数类的成员函数描述类所表达的问题的行为。类中所有的成员函数都必须在类体内进行说明。但成员函数的定义既可以在类体内给出,也可以在类体外给出。第一种方式是将成员函数直接定义在类的内部。第二种方式是在类声明中给出对成员函数的说明,而在类外部对成员函数进行定义(但成员函数仍然在类范围内)。这种在类外部定义的成员函数的一般格式是:<返回类型><类名>::<成员函数名>(<参数表>){<函数体>}在类体外定义成员函数时,要注意必须在成员函数名前加上类名和作用域运算符(::)。作用域运算符用来标识某个成员属于某个类。作用域运算符的使用格式如下:<类名>::<成员函数名>(<参数表>)或<类名>::<数据成员名>成员函数的两种定义方式之间是有差别的。如果一个成员函数的声明和定义都在类体内,那么这个成员函数就是内联函数。如果一个成员函数的声明在类体内,而定义在类体外,这时对该成员函数的调用是按一般函数进行的。如果要将定义在类体外的成员函数也作为内联函数处理,就必须在成员函数的定义前加上关键字"inline",以此显式地说明该成员函数也是一个内联函数。成员函数除了可以定义为内联函数以外,也可以进行重载,可以对其参数设置默认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