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辽宁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不含公休日),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311房间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点击查看: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辽宁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不含公休日),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311房间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点击查看: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