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3年天津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天津市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点击查看: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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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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