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公告

时间:2013-06-08 10:48: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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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形式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中心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工资标准:人均1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招聘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规范考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招聘水平,科学、公正地招聘优秀人才,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要求

本次招聘人员中,镇平、内乡、桐柏、唐河、新野、社旗、方城、南召8个管理部各招1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中心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各招文秘人员1名,具体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范围: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在管理部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招聘,两名文秘人员在市中心城区范围选聘。符合上述范围的下列人员可报名: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工作责任感,思想品德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专管员职位的人员需是财会金融类、经济类专业,应聘文秘职位的人员需是经济类、文秘类专业。职位专业类别见附件2。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199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3年6月4日在市新闻媒体、南阳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ny.lss.gov.cn/)和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nany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4、17、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地点为南都宾馆(南阳市工业南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网上打印的“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各1张,见附件3)。本人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现场报名数码照相信息采集费每人12元,共计42元。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上述网站上通知。

3、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也在上述网站上同时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5、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向考生收取。体检日期、结果同样在上述网站上公布。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进行。

考察结束后,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到中心人事部门履行报到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人社部门负责劳动合同鉴定、备案、办理社会保险、实施劳动监察管理,维护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有关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贯彻“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从事考试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本次招聘工作由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程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咨询电话:0377-63198270。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职位一览表

2、职位专业类别

3、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报名表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