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大连市三支一扶待遇保障及政策

时间:2013-05-28 14: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2013年辽宁省大连市三支一扶待遇保障及政策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1800元,按月发放。
  2、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3、服务期限视同参加工作时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开始服务时间视同参加工作时间。
  4、代偿助学贷款。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
【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服务政策】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总的原则是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鼓励留在服务地就业。为有效促进其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内,其所在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招聘条件,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人发〔2006〕14号)规定的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3、报考公务员,可享受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单列优惠政策。
  4、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