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条件
(一)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行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满5年;
6.符合我省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人社复〔2009〕93号)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初、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各州(市)统计局要严格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至报名点审验;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报名截止后交云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云南省统计局人事处,以下简称省统考办)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