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注册资产评估师格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3-04-28 14:58: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2013年天津注册资产评估师格考试报名通知》:

  1、根据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津人专〔2002〕14号)文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