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我省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统一截止到2013年7月15日。四川考区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于5月20日开通,接受网上报名。
2.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负责报名审查工作。办理现场审核全省统一时间定为7月1日至7月15日。
3.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考区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我省非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报考考区,不受理其报名。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报考人员上报电子照片必须为正面近照,要面部清楚,背景为蓝底(jpg格式、分辨率450×600)。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后,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于7月1日至7月15日到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办理现场审核:
1. 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公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持军官证;
(3)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
(4)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2. 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台湾地区、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报名的,须同时提交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留学服务的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 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对于照片不规范(如生活照、歪斜等)的,要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