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0日、5月13日至15日。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我市规定的报名资格审核期限内,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