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3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3-02-08 11:50:00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局     [字体: ]
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考全科)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免一科)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三、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四、提交材料要求

1. 《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