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广告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时间:2013-01-16 15:4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2013年上海广告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沪人考〔2013〕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3年度全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3 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6 号),现将《上海市2013 年度全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 21 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三)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 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3 年 5 月 25 日

  9:00-11:30《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14:00-16:30 《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 4 个专业类别)

  2013 年 5 月 26 日

  9:00-12:0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 4 个专业类别)

  其中,广告师 4 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影视广告,考生在报名时根据本人专业岗位工作需要选择相应的一个专业报考。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级别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本级别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10:00-3月10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www.spta.gov.cn) “网上报名” 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4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KB 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办理现场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8 日-3 月 10 日(每天 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杨浦区国定路 400号综合楼 1 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2816

  咨询电话:55666198

  2.上海广告协会(闸北区长安路 1001 号长安大厦 1 号楼 4 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2928

  咨询电话:63178546、63177525-808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一致的,完成网上报名后, 携带报名表、 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现场审核 (咨询)点可直接办理审核手续。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自“查询”入口进入,查询核对本人审核情况,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3 日18:00。

  (五)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 10:00-5 月 22 日16:00 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五、考生须知

  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及作答须知,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参加各科目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时,考生还须携带绘图用 12 色以上彩色铅笔、 彩色水笔、 自动铅笔或 1B 铅笔、 橡皮、

  削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使用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 3 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

  六、成绩查询

  (一)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