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二)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 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25、26日,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5月25日 |
上午9:00—11:30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
下午14:00—16:30 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 ||
5月26日 |
上午 9:00—12:0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
三、考场设置及考试形式
按照规定,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点设在贵阳市。
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和《广告专业实务 》2个科目。
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广告专业实务 》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 》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本专业岗位工作需要选
择相同的专业类别。
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分2个半天、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和 《广告专业实务 》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其中《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和《广告专业实务 》考试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均为150分钟;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科目考试采用开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为180分钟,考生须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及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参加《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转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携带油性笔、荧光笔。
四、报名时间、方法及有关事项
1、我省报名时间于2013年1月11日至1月30日,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并于报名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为180像素、高宽比为1.2-1.3,大小10-20kb之间)。考生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后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17:00时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资格审查联系人:贵州省广告协会,联系电话0851-5850099;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851-5827951。
2、考生报名成功后,2013年5月20日至24日,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3、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助理广告师每人每科55元,广告师每人每科65元。
五、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
需参加考前培训和订购考试教材的考生请与贵州财经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联系,电话0851-6903710。
六、证书的发放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中国广告协会用印的相应级别、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考试合格人员,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内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合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次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将考试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确保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