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2-12-26 15:5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交通便利、环境宜人。   学院始建于1953年。现有15个系部,目前招生的有25个本科专业,35个本科专业方向,12个专科专业。 覆盖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近7000人。   学院占地面积五百余亩,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元。现有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期刊近千种。有专任教师350余人,其中艺术类专业专任教师94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30%以上;中级职称人员占40%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占40%。学院的教学设备和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艺术类专业教学的所有需求。学院教学设施及各类专业实验室齐全,有摄影棚、演播室、播音室、专业编辑室、民族服装实验室、广告设计与制作实验室、美术学设备实验室、琴房、形体训练室、电脑音乐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学院以优良的师资队伍和完善的教育教学条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授课语种

招生名额

学费/

备 注

1

130401

美术学

油画

蒙语授课15

5700

汉语授课15

7200

版画

蒙语授课15

5700

汉语授课15

7200

中国画

蒙语授课15

5700

汉语授课15

7200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蒙语授课15

5700

汉语授课15

7200

3

130503

环境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蒙语授课15

5700

汉语授课15

7200

4

130504

产品设计

民族工艺装饰设计

蒙语授课15

5700

5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民族服装设计

蒙语授课15

5700

6

130202

音乐学

音乐教育

蒙语授课20

5700

音乐类统考

汉语授课20

7200

马头琴

蒙语授课20

5700

统考主试为

马头琴

音乐表演方向

(声乐、器乐)

蒙语授课20

5700

不含马头琴

汉语授课20

7200

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蒙语授课25

5700

专业课联考

8

130404

摄影

蒙语授课30

5700

美术类统考

9

040106

学前教育

师范教育方向

蒙语授课20

5700

音乐类统考

蒙语授课20

美术类统考

汉语授课20

7200

音乐类统考

汉语授课20

美术类统考

  计划数为2013年拟招生计划,包含区内、区外计划,终计划以2013年5月国家确定的正式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考办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12]49号)文件规定,我院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以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为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属于其它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内蒙古大学的该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必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成绩合格与否。
  四、政审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和体检工作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
  五、录取规则   1.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统考(马头琴方向专业课考试的主试必须是马头琴)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马头琴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文化课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