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客观题)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25日 |
9:00-11:30 |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
14:00-16:30 |
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 |
5月26日 |
9:00-12:00 |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
二、考试管理模式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17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于2013年1月25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场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工商部门负责,各市人社、工商部门负责要密切配合,务必在2013年1月5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5.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并将报名统计表(附件2)填写完整,于2013年1月25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0551-62862212)。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4时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16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助理广告师考试费按每科75元的标准收取,广告师考试费按每科80元的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应考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科目(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影视广告专业)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
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时,考生须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及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转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携带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开考前监考人员须对考生所携带的参考书和考试用具进行检查。
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有关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