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章
根据省人事厅《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为公平、公开、公正的搞好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见《招考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应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1月1日-1973年12月31日出生);
5、其他招考条件见《招考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报名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8年9月15日-9月16日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751房)报名;
9月17日在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中毓秀路18号)报名。
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需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2008年9月25-26日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领取准考证。
若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事厅同意,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均为百分制,两科考试分数合计为笔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08年10月13日上午9点-11点,《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30-4:3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将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计算。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招考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试行)》执行。
考生的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考生考核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截止2008年10月24日前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管理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填写《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省人事厅批准,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
八、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851-6830610;6838502。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