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沈就业率暂为86%
沈阳市接收大学生就业工作开创性地提出了“人对人、表对表、点对点”的工作模式,实现了连续几年接收安置高校毕业生10万人以上,国家人社部以“沈阳模式”向全国转发沈阳相关工作经验。今年受到世界性经济形势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新困难。全省今年就业岗位减少17万个,沈阳减少的就业岗位比例更大。面对困难,沈阳市积极拓展大学生就业新领域,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岗位相匹配。将高校毕业生作为普惠制培训的重点,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开发培训课程,合理设置培训课时,优先开展订单式和定向式培训,提高毕业生培训后就业率。
2012年,沈阳市全年预计接收高校毕业生11万人,其中困难家庭毕业生401人,残疾毕业生16人。截至目前,全市已实名制接收高校毕业生7.3万人,就业6.3万人,就业率86%。完成较好的区、县(市)为沈河区、铁西区、沈北新区。全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401人,实现就业340人,就业率85%。完成较好的是大东区、皇姑区、和平区。
“三支一扶”人员就业前景更广
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透露,省里出台了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定向招聘的新规定,正在制定相关跟进措施,这项政策将使到农村服务去的大学生前景更加广阔。
“三支一扶”即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到农村基层从事两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00人。“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研究生1000元/月。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要将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招考计划用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省委组织部从服务期满、符合选调生条件及有关要求的大学生中择优选拔选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并可连续报考3年,均享受加分政策。沈阳晚报记者 李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