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时间:2012-10-15 16:03: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员,特制定2012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择优聘用,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 人数 学历、职称 专业 备注
临床 39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 公开招聘
医技 7 本科及以上学历 检验 公开招聘
医技 5 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 公开招聘
管理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公共事业管理 公开招聘
护理 11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 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爱岗敬业,政治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身体条件;
(四)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志于投身卫生事业发展。
四、招聘方式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我院拟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招聘:
对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行政管理、护理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消息
在广西人才网和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报名。
3、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待具体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满分40分。
2、笔试由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即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告知报名人员后,才能开考。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须经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3、笔试地点设在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医院网站上。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进行。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就业登记表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面试分值满分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将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医院网站上。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2-3人,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会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6、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计为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才网、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上对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按照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柳州市跃进路124号
单位名称: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545002
联系电话:0772-2514419
传真电话:0772-2514416
电子邮箱:gxlzyzyf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