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12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名单和复查名单:
根据《2012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2012年8月23日—24日组织了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现将首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2012年度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名单表》。个别考生因妊娠等原因部分项目暂时无法检查,待妊娠结束后进行体检。其他人员请于9月4日8:00分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一楼大厅集合进行体检复查,详见《2012年度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复查名单表》。
考生参加体检复查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无故不按期参加复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复查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复查当日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
2012年度鞍山市事 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名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