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3)

时间:2008-08-22 19:4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行政法的基础知识
  重点掌握:
  1、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2、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特征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创设权
  4、行政复议的范围和受理机关
  5、要会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法:
  概念特点
  范围:列举式,见25页,注意:这个范围有一定模糊性。
  机关:那些机关有权创设和审批,各司其职
  程序:申请——审批,严格要式的法律行为
  二、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概念特点、
  处罚种类:两类,一类是机关内部,一类是机关对公民和法人的行政行为
  主体:实施主体:有权机关
  管辖:地域管辖和行业管辖
  时效:从行为发生起二年。
  程序:严格程序,否则无效
  三、行政复议法
  复议范围:
  列举于32页,要求记忆,要注意排除法,即把行政复议不受理的事项排除,其余的皆可申请复议。
  排除范围:1、抽象行政行为,2、内部行为,3、中介行为(例:现在的交通事故调处意见)
  受理机关
  1、做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上级机关
  3、做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