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便于工作、便于管理、便于生活”的原则,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姚欣宇等179名到村任职大学生分配到曹县等县(分县情况附后)。各县将按要求及时研究再分配意见,确保省选派第一书记帮包村至少有一名村官。请各位拟聘用人员于2012年7月31日下午6:00前,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所分配县的县委组织部报到。调档、签约、培训等相关事宜由所分配县委组织部在聘用人员报到时通知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档案审查中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以上产生的名额空缺按规定递补。
附: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