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全科(5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2、参加四科考试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