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2011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市共有68名人员合格,初级2人,中级66人。于2012年6月25日起开始办理证书,依据证书办理有关规定,请初级成绩合格人员携带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现场办理;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先提交《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张及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三张,于三周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及统计从业证前来办理。
办理地址:咸阳市政府八楼人社局专技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