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宜宾市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我行正以开放的心态,广纳本地英才,诚挚欢迎有志从事金融工作的莘莘学子加盟。
一、招聘对象
1.宜宾市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大专应届毕业生;
2.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财会专业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柏溪)、南溪支行、江安支行、长宁支行、高县支行、筠连支行、珙县支行、兴文支行柜员。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作调动,不得申请调配其它岗位,因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的除外。
三、招聘名额及分配
本次共招聘柜员30人。其中:三江支行2人、南溪支行3人、长宁支行4人、江安支行5人、筠连支行5人、高县支行7人、兴文支行3人、珙县支行1人。
四、招聘条件
1.年满16周岁;
2.具有应聘支行所在地户口;
3.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获奖学金或持银行相关从业资格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6月15日前填写《宜宾市商业银行柜面员工应聘登记表》(可从宜宾市商业银行网http://www.ybccb.com“人才招聘”栏下载),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应届生附学籍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统一交本校就业处。
六、面试
1.面试通知:宜宾市商业银行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面试,如未接到面试通知者,即为未入围,恕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
3.面试地点:宜宾市商业银行西区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西区金沙江大道9号)
七、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八、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报经党委会审定后录用。本行与其首次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
九、待遇及劳动保险
(一)待遇
凡经录用的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享受1200元/月的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本行工资方案核定为五级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劳动保险
凡经录用的员工,本行按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