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1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2年9月8日上午8:30—11:00经济法
下午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2012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14:00—17:00 资产评估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2012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9:00至2012年6月12日17:00。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5月30日9:00至6月15日17:00(考生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考生请核对准确后再进行打印)。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6月14日至6月15日进行。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14日9:00至7月19日17:00。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含免试部分科目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 )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修改截止到2012年6月13日17:00.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新乡市考生主管单位代码选择“无”,考区和报名点均填“新乡市”。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新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用U盘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报考人员经市人社局专技科(新乡市新区行政办公大楼10层1011房间,电话:3696611)资格审查后,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和电子版汇总表交市人事考试中心(人民路老商业步行街三楼,电话;2054494)。《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一份留市人社局专技科,一份留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经人社局专技科资格审查后,统一在6月14日至6月15日期间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终审(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顺河路32号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12楼)。资格终审合格的免试人员需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一份留市人社局专技科,一份留省人事考试中心。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消防专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9〉100号、豫财豫外字12号)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不用再进行资格审查,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2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4: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中央、省驻新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五、注意事项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其它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四)考生入场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应试。
(五)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六)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