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开发布,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反响。近期,带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一系列社会聚焦的热点,本报记者专访了省编办负责人。
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开发布,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反响。近期,带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一系列社会聚焦的热点,本报记者专访了省编办负责人。
这次改革强调以分类为基础,通过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使政府、事业单位各自职能归位,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焦点一:创新管理体制。重点是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探索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确保公益属性;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焦点二:建立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好理事会;建好管理层;订好章程;建好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需要先行试点、逐步推进。
焦点三:管办分离。管办分离主要是指将不宜继续由政府行使的职责分离出去,包括对事业单位人财物事等的具体管理;将必须由政府履行的职能保留下来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监督指导和出资举办事业单位。同时,解决好分离出去的职能由谁承接和怎样承接问题。
焦点四:促进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大力发展公益事业,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民间资本和市场机制,这样才能实现政府包揽向多元发展的转变,形成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
目前,我省事改办各工作组正按各自分工抓紧制定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