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三支一扶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学历者1500元/月,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者1600元/月。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享受绩效工资,第一年按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绩效工资执行,第二年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执行绩效工资。
(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工作、生活补贴。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市县“三支一扶”办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四)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本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