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思想作风好,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自愿到村工作;
5、身体健康,具备在聘期内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大学生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大学生经过岗前培训须过基础少数民族语言关,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懂双语、回原籍所在村任职、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或汉族聚居村任职的大学生优先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