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中落榜生即日开始可补报中专志愿

时间:2008-08-07 00:03: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新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工作将于8月开始,落榜的考生可以补报中专志愿。
  7月25日,自治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高考录取结束后,高中落榜考生可补报中等专业学校志愿。补报考生可与各中专学校联系,补报时间即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凡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或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五年制高职 统一教学方案联合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均须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各中等专业学校可凭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以就业为导向安排教学内容,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或培训。允许跨地区、跨省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用人单位双方的协议约定,一年中可多次组织招生。未经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据了解,自治区今年将有35万余名初中毕业生,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收83326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66796人,技工学校为16530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为3.6∶2.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4%。
  据悉,新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工作将于8月21至23日在乌市光明路5号保险大厦进行。
  又讯乌市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23日结束,有5900名新生被录取。
  乌市第一中学、乌市高级中学、乌市第八中学、乌市第七十中学、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八一中学、兵团二中、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等9所第一批次招生的学校汉语系共招收84个班约5000名新生;民语系第一批次共招收17个班约900名新生。
  目前,第一批次各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正在发放,新生收费标准乌市教育局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