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第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四,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3.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成绩120分(含)以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分(含)以上,且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京外“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一)丰台户籍应届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中共党员;
(四)学生干部。
三、选聘数量及专业
(一)选聘人数:24人
(二)专业:
艺术、法律、会计、文学、新闻、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农林经济管理、文秘、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双选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及各乡(镇)共同在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双选报名会。具体分工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报名毕业生的资格条件;各乡镇负责双选,签订选聘意向书。
(二)招考
具体招考形式及时间安排见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公告。
(三)补录
根据北京市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区空缺岗位情况,于6月1日至10日组织补录工作。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6月20日前,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医院,参照北京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毕业生统一进行体检。同时组织入围毕业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签订劳动合同
7月份,由乡镇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并将最终录用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
(六)资格复审
9月30日前,对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对非京生源毕业生还要审核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四级合格证书等材料,确保其符合当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