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1日电 按照山西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排,太原市事业单位今年全年计划接收城镇复退军人108名。
复退军人安置影响重大,但近年来随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深入,安置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市人事局按照各单位2005年上报的接收计划,遵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制内适当接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视需要接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放开接收”的原则,编制了《2005年全市事业单位接收城镇复退军人计划》,要求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接收单位,严格按照计划接收安置复退军人,不得拒绝接收。另外,今年我市将把结余的计划指标以“待定”的形式列出来,实行“阳光操作”,为广大复退军人合理选择接收单位提供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