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公务员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西藏“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可以参加当地的符合各类专业技术报名资格条件的考试;享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参保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厅承担,并对承保机构实行政府采购;自治区政府鼓励“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来的二类区1100元、三类区1200元、四类区1300元上调为二类区2800元、三类区3000元、四类区3300元。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在进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后,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并落实社会保险等的接续;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服务期内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