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浏阳市人社局和机构编制委办公选24人公告: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10日
二、报名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正北路2号花炮女神处)
三、基本条件
1、浏阳市内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浏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自愿调整编制的行政在编人员;
3、获得浏阳市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综合类证书的大学生村官;
4、参加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
四、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24人)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具体要求 备 注
市委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岗位 2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市委党校事业岗位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能胜任哲学社会科学、经济学类专题教学与科研。
信访局群众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3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文字功底强者优先。
市环保局财务人员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会计岗位,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团市委机关岗位 2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青少年工作。 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
团市委事业岗位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青少年工作。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本科以上学历;男性;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同等条件下,
担任单位中层干部者优先。
市民政局财务人员 3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在会计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市民政局文秘人员 2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市民政局法律人员 1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律专业或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男性。 同等条件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 2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男性;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 2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市审计局审计人员 2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文化;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或国际注册内审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市招商局工作人员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国际贸易或英语专业;CET六级以上。 同等条件下,有英语高级口译证者优先。
五、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需交考务费200元,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笔试:时间、地点待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各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4、面试: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分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5、体检: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7、人员确定: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调配手续。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选调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731-836254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