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012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考试时间

时间:2012-03-27 11:04:00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字体: ]
笔试
(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考生可以用蒙古语文字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见《 准考证 》。
(四)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五)笔试加分
1.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40%+(专业知识成绩+5分)×60%。
2. 对于2012年3月26日之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2.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40%+(专业知识成绩+2.5分)×60%。
报考者同时具备上述“1”和“2”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即所有科目加权前所加分之和只能加 10 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5分)。
笔试结束后于2012年4月23--24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 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