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府办发(2007)15号文件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青浦区常住非农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的年龄原则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年龄条件(其中有4个岗位仅面向本区残疾人员)。(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电视和网上公告,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正本)及户口簿、1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5:00)
报名地点: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青舟路220,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2008年8月9日(详见准考证),成绩将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的领取:
2008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30)在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青舟路220,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五、合同期间的待遇:
笔试、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为1-3年。合同期满后继续派遣的,办理续聘手续,不再续聘的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间待遇:博士/正高级,年薪6万元左右;硕士/副高级,年薪5万元左右;本科/中级,年薪3.5万元左右;大专/初级,年薪2.6万元左右。上述工资标准原则上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指标,每二年确定一次。
青浦区人事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2008年青浦区派遣人员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