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8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

时间:2008-07-30 20:06:00   来源:教育联展网     [字体: ]
一、价格鉴证师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08年9月5日 下午2:00—4: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6日 上午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7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价格鉴证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知识》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获得价格鉴证师考试执业资格的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手工录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所在省辖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打印填写《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附件2),统一到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规定时间将审批表、报名表、信息软盘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省辖市价格认证中心应将报名情况报省价格认证中心备案。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打印填写《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同意后,到省价格认证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省价格认证中心统一汇总、分类打印填写《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并携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按照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豫财规[2000]36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报名费5元,留作价格鉴证机构组织报名复审的费用;每人每科收考务费50元,其中每人每科5元留给省辖市考试中心,其余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含上缴国家的费用)。

五、价格鉴证师考试考试报名日程安排
2008年5月26日至6月13日全省统一报名。
5月26日—6月13日,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到省价格认证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省价格认证中心及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于6月20日以前将审批表、报名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8月下旬开始核发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