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事局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招聘的对象、条件、报名的时间地点、考试的科目、时间以及各部门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请详见《2008年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简章》从2008年5月30日起在河东政务网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查询。
咨询电话:24223151
河东区人事局
2008年5月28日
2008年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事局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拟招聘专技、管理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缴费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采取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详见《招聘计划》。
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考务费每科45元,到各招考单位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予以办理报名手续。除报考医护、文艺、体育岗位外,其他岗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2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08年6月18日下午2:30,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方式及考试时间
1、报考医护、文艺、体育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的考试方式为笔试或实际技能操作。
《专业知识》考试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专业知识》考试结束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的人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2日。
2、报考除医护、文艺、体育以外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2日。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后,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报考医护、文艺、体育岗位,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且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进入体检;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各占50%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河东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查询
咨询电话:24223151
河东区人事局
2008年5月28日
下载附件:二OO八年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