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详细信息:
根据《景德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全市8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聘48名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遵循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原则;坚持回避制度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08年度上半年景德镇市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选聘岗位表》(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全日制普通院校2008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0 日- 24 日8:30-17:30;
2、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人事局一楼(沿江西路57号)
3、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携带网上下载并填写打印的《2008年度上半年景德镇市事业单位选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无打印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毕业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另须携带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缴费报名;
4、报考费:90元/人。
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报名人数须大于用人单位拟选聘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组织考核
引进高素质人才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市委党校招聘高素质人才加试试讲,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核和加试结果,在合格以上人员中,按照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合格人员名单在景德镇市人事局一楼大厅、相关媒体以及景德镇人才网(http://www.jdzrcw.com)上公布。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招聘办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8-8520118 景德镇市人事局人才开发规划科
监督举报电话:0798-8532511 景德镇市人事局监察室
表格下载网站:景德镇人才网 http://www.jdzrcw.com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景德镇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