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淮安工业经济发展的成就和淮安国家省级产品,经批准成立淮安展览馆,为企业性质,隶属淮安市经贸委,现决定招聘3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要求
1、讲解员,2名,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好,外表端庄,身高1.65米以上,普通话水平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技术维护及管理员,1名,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器工程或相关专业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经初审后,如实填写《淮安展览馆招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08年7月5日-15日。
上午 8:30-11:45
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淮安经贸委组织人事处(淮安市健康东路9号经贸大厦8楼B802室)。联系电话:0517-83750178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以考综合知识为主。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确定递补。
(四)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个人自主择业。
三、待遇
按规定交纳各种保险,工资待遇从优。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经贸委监察室:0517-83750779。
五、本简章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