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学艺术院等单位,是我局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承担文物考古挖掘、文史研究、图书借阅,文学创作研究等职能。为适应文化事业发展、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并经市人事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名。现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文物考古、修复、鉴定各1名;
2、文史资料研究1名;
3、计算机1名;
4、艺术研究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业成绩表、发表的作品(研究成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8年7月26日上午到淮安市2008年夏季人才交流暨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地点:淮安市体育馆),现场面试,可现场签约,名额招满即止。未及现场报名的,从7月27日至8月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健康西路130号)5楼人事处报名。(行前可电话联系0517-83665516)。
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个别紧缺专业另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文广新局: 83665515 市人事局: 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表: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市博物馆 文物考古 1 研究生(硕士) 考古方向
文物修复 1 研究生(硕士) 修复方向
文物鉴定 1 研究生(硕士) 美术史、历史研究和文物鉴定方向
苏皖边区政府 旧址纪念馆 文史资料研究 1 研究生(硕士) 文史研究方向
市图书馆 计算机 1 研究生(硕士) 计算机类
市文学艺术院 艺术研究 1 研究生(硕士) 艺术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