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政工)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到各报名点办理。
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办理时间:2012年3月29日之前,每周二、三、四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直考生到泰安市人才市场北楼211室办理,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办理。
电话:0538-82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