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探索党政机关储备人才管理体制,满足党政机关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储备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2年静安区储备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的工作精神;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限专业),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于符合条件且担任院系或校级学生干部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有志于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业;
(五)具有符合党政机关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职位报名
(一)职位信息
登陆"成功人才热线"(www.sjol.com.cn)查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3月6日。
2、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网址为"成功人才热线",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报名信息表。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校园宣讲会现场递交报名信息表。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因报名信息不实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根据职位特点设置考试内容,采取面试、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评等方式。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成功人才热线"上进行公告。
四、复审、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复审、考察和体检。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受聘储备人才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六、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静安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月底到高校进行宣讲和政策问答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在校园网发布。
2、电话或邮件咨询:了解详情请致电021-62327697,E-mail:jacbrc@sohu.com。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