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赣人社字〔2012〕36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8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5月26日
9:00—11:30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14:00—16:30 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5月27日
9:00—12:0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9:00—2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2月17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到2012年2月24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的规定执行(有关资格条件见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协会办公室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和办理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协会办公室(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大院东三路2号省工商局大楼,电话:0791-86350056,86350329)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1份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
4、报名表2份。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于2012年5月21日9:00—25日17:00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客观题)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采取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开考前监考人员须对考生所携带的参考书和考试用具进行检查。《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科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11〕80号要求执行。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参加《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或1B铅笔、转笔刀、橡皮,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携带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68.
广告师 |
2.助理
广告师 |
01.助理广告师 |
1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2 广告专业实务 |
3.广告师 |
01.广告策划 |
1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2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策划)
3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策划) | |
02.广告文案 |
1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2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文案)
3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文案) | ||
03.广告设计 |
1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2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设计)
3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 | ||
04.影视广告 |
1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2 广告专业实务(影视广告)
3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影视广告) |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与江西省广告协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1-86350056、86350329。
七、考试收费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9号)的规定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1〕19号)的有关规定,《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按每人每科75元的标准收取;《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的标准收取。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