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2-01-12 18:4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卫生部举办、中编办批准成立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持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标准制定和人才培养等职能。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一)管理岗位

综合处、科教与国际合作处、规划财务处、条件保障处招聘管理人员,专业要求为:中文或新闻,外语相关专业,财务会计,经济、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

(二)专业技术岗

风险监测所、风险评估所、风险交流所、应急与监督技术所、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标准中心、信息技术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流行病统计、卫生统计、微生物学、临床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农药兽药残留、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工程等食品安全技术相关专业及出版编辑、计算机软件等支持技术专业。

三、报名办法及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和提交个人信息,不设现场报名。请下载并填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fxpgzx@126.com。个人信息提交时间截至2012年1月21日。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其它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供中心复核,若提供虚假信息,中心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

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需达合格线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方式为查阅本人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