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一)管理岗位
综合处、科教与国际合作处、规划财务处、条件保障处招聘管理人员,专业要求为:中文或新闻,外语相关专业,财务会计,经济、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
(二)专业技术岗
风险监测所、风险评估所、风险交流所、应急与监督技术所、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标准中心、信息技术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流行病统计、卫生统计、微生物学、临床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农药兽药残留、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工程等食品安全技术相关专业及出版编辑、计算机软件等支持技术专业。
三、报名办法及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和提交个人信息,不设现场报名。请下载并填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fxpgzx@126.com。个人信息提交时间截至2012年1月21日。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其它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供中心复核,若提供虚假信息,中心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
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需达合格线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方式为查阅本人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2年1月12日